各基层党委:
为持续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师德第一标准,根据《河南农业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农大党发〔2021〕6号)、《河南农业大学落实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农大党发〔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专任教师
二、考核内容
以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为基本依据,以《河南农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中的师德失范行为清单为具体对照,并结合本职岗位的纪律要求与工作作风要求。
三、考核程序
二级单位党组织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师德考核工作,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师德考核具体办法。
(一)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自评,填写“2025年度教师师德考核表”(附件1)。师德考核表由二级单位党组织留存。
(二)单位考核。二级单位党组织根据教师个人自评、学生评教、教师互评等情况,结合师德考核工作要求对教师进行综合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5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将考核初步结果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员教师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对拟作出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应告知当事人认定的事实及依据。
(三)学校审定。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确定师德考核结果并备案存档。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能履行岗位职责,潜心教书育人,得到师生认可的教师可考核为合格。出现负面清单行为的教师考核为不合格。
严格落实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方面的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坚决落实“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的要求。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考核程序,坚持考核标准,扎实做好师德年度考核工作。对师德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扎实做好师德年度考核工作,按时报送师德考核工作相关材料并整理备案,健全教师师德档案,做好存档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师德档案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三)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对存在师德师风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教师进行教育、提醒与监督,充分发挥师德年度考核的教育引导作用。
(四)各单位于2026年1月26日前将2025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后,纸质版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党委教师工作部114室,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jsgzb@henau.edu.cn。
附件:1.2025年度教师师德考核表
2.2025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河南农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1月15日
(联系人:徐捧丽联系电话:56552949)